健保收費標準
收費別 金額 優待身分
掛號費 150元 重大傷病、榮民、殘障患者、低收入戶、65歲以上老人
基本部分負擔 50元 重大傷病、榮民、低收入戶
藥品部分負擔 0元 ~ 200元 (上限) 健保藥費:每超過100元,自付20元,超過200元,自付40元,以此類推,自付上限200元。

※ 榮民、低收入戶,依健保卡內的身分註記為準。
※ 重大傷病:依紙本證明或健保卡內的註記為準。

自費看診

掛號費150元 + 醫師診察費400元 (不含治療費及諮商費) + 藥費

  • 以上自費未列部分參照:
    1. 台北市西醫醫療機構收費標準。
    2. 台北市市立聯合醫院醫療收費標準。
    3. 健保局給付項目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。